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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文理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
来源:2exam.com整理 2007-5-9 8:37:19 【字体:小 大】

    院校名称  西安文理学院

    校址: 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(南校区)、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12号(中校区)

    办学层次 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

    办学性质  公办

    一、院校简介 

    西安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应用型、综合性地方普通高等院校。学院坐落于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市。占地面积七百余亩,建筑面积二十余万平方米,教职工950余人,其中高级职称219人。学院现有国家规定的11个学科门类中的文学、理学、工学、教育学、管理学、法学、历史学、农学等8个学科门类,共有46个专业,面向全国招生。

    二、有关录取要求

  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  严格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对入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    男女生录取比例    男、女录取比例不限。

    外语语种要求     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,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。

    三、录取规则

    ⒈ 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,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(无专业级差分)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    ⒉  英语专业须参加口试,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0分。

    ⒊  进档考生以所报专业志愿为依据,按分数高低优先确定专业;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作退档处理。

    ⒋  加分(或降分)考生:执行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加分(或降分)的相关政策,并按加分(或降分)后的成绩排序。

    ⒌  调阅档案比例:在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按招生计划数调阅档案比例为120%。

    ⒍  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,录取原则为:

    (1)艺术设计、美术学、戏剧影视文学: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,择优录取。综合分计算方法为:

    艺术设计、美术学综合分=文化课总分×40%+专业课总分×60%;

    戏剧影视文学综合分=文化课总分×60%+专业课总分×40%;

    (2)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学前教育(音乐方向)、学前教育(美术方向):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择优录取。

    ⒎  体育教育专业,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,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    四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
    院校名称:西安文理学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

    五、收费标准

    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收费标准:

    本科: 文史、财经3500元/学年; 理工、体育、外语4500元/学年;美术学、音乐学7000元/学年;艺术设计、戏剧影视文学9000元/学年、音乐表演11000元/学年。

    高职(专科):文史、理工5500元/学年;学前教育(音乐方向)、学前教育(美术方向)7000元/学年;初等教育文科3500元/学年、初等教育理科4500元/学年。

    住宿费按不同类型公寓标准分为650元/学年、800元/学年、1000元/学年。

    六、奖助措施

   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,并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学院建立了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困难补助、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助措施。

    奖学金:有学院学生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香港福会慈善基金钱小玲特别奖学金、巴西 郭文崎 先生奖学金等。学生在校期间,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可享受相应的奖学金。

    勤工助学: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,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。

    困难补助: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发放困难补助金,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国家贷款。

    七、新生入学

   1、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,逾期一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;

    2、新生入校后,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,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,一律取消入学资格;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
    通讯地址: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邮政编码:710065

    联系电话: 029—88279689、88221619、88221907   传        真:029—88258519

    网    址: http://www.xawl.org       电子邮箱:xawlxyzb@sina.com

    注:本章程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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